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的不同2017-05-16 09:04:16

       劳务分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分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派遣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劳务分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一、适用的法律不同,合同形式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分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签订的是劳务分包合同。
二、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劳务分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三、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而劳务分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分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四、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分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分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五、管理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六、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 “劳动力”,是“员工数”;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
作量”,是“项目数”。劳务分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七、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分包服务中,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劳务分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一.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分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二.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三.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劳务分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四.约定税收财务处理。
       在劳务分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发票。
       劳务派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发票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分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